我公司拟建设的“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已经宜猇发改审批〔2018〕8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现拟公开选择该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
一、建设单位: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
三、项目实施内容:扩建高速服务区辅道全长约为2.320km,服务区一对,场坪用地约为125亩,房建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加油(气)站,充电桩、超市、餐饮、住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2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亿元。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招标代理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工程类招标代理工作的业绩。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招标代理报价合计控制价上限为19万元,招标代理单位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书将被否决。报价应包含招标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a、办理招标许可、备案、招标文件评审等各项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b、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c、编制报价清单及投标控制价上限;
d、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和相关图纸资料;
e、编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f、对投标疑问予以解答,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投标咨询服务及相关质疑与投诉处理工作;
g、组织招标、开标、评标;
h、整理招标投标资料一式5份及其相应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提交招标人;
i、发放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标及合同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等。
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招5个标,其中项目总设计、道路工程及服务区场地施工与监理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评标,房建工程施工与监理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评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a、在武汉、宜昌组织的招标文件审查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生活费、住宿费等;
b、评标费;
c、进场交易费;
d、其它各项招标工作费用等。若招标失败需进行二次招标,所需各项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业主直接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单位不得再向投标单位收取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报价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别封装(各两份),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和第几信封,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七、报价书内容
报价书包括第一信封(技术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两份内容。
(一)第一信封(技术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代理方案
2.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等,以上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
3.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招标代理业绩,至多提供9项,其中至少包括1项工程类招标代理业绩。提供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备案审批表、代理合同、招标公告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二)第二信封:
报价函,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八、比选办法
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其中代理方案40分、企业业绩20分、报价分值40分。
九、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09:30时至11:00时,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递交至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308室,联系人:李永红(0717-6075672)、陈贞君(0717-607566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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