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用车采购项目因首次询价有两家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不符合比选要求,现组织进行二次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品牌及型号:

二、采购数量:2台
三、报价单位须知
1.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2万元(不含购置税、保险、上牌费用),最低报价中选。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报价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询价单位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8.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包含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并盖章,可以包含与本询价有关的其它材料。
9.报价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诚信,恪守商业道德。询价单位在本次询价过程中,对不廉洁、不诚信的报价单位有权限期或永久拒绝业务来往。
10.报价单位若发现比选过程中存在不廉洁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以向宜昌大桥集团纪检审计部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0717-6075671。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6日10时30分,报价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文件密封盖章后递交至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2204室),联系人:余运来159976764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询价单位: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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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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