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长江大桥江南引桥路灯线路改造工程已由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夷陵长江大桥江南引桥路灯线路改造工程。
2.施工地点:宜昌市夷陵长江大桥江南引桥范围内。
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4.最高限价:¥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
5.询价范围
(一)主要材料:

(二)主要工程量:
(1)拆除江南引桥上、下游全夜灯路灯干线、半夜灯路灯干线、广告灯干线;
(2)开挖砖砌电缆检修井40个,尺寸为1.2m×0.8m×0.8m;
(3)敷设新供电干线电缆,电缆规格为YJV4×16mm² ,联结路灯干线与各路灯分支线;
(4)监控供电分支线加装空气开关15个;
(5)电缆敷设后需进行电缆绝缘测试。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签订安全施工专用协议,双方遵守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报价比选方式:有效报价范围内合理最低报价中选。
二、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机电类工程施工承包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价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信用。
3.报价人应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拟派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证件齐备。
4.报价人应提供完善的主要材料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报价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报价文件包括: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项目报价一览表(包含报价汇总、工期和质量承诺);
(四)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质证件复印件;
(五)报价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4.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未经报价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四)报价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报价文件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应包括安全措施费、规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履约期内,合同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0日11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宜昌市点军区至喜大桥管理房105办公室(至喜大桥江南主塔旁)
联系电话:0717-6091165
3.本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自行前往。
4.报价人若发现询价方存在不廉洁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0717-6075671
五、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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