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桥面维修及高速路桥分公司办公楼广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及机械设备租赁询价公告
发布: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 2347      时间:2020-11-20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桥面维修及高速路桥分公司办公楼广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及机械设备租赁,拟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采购人

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桥面维修及高速路桥分公司办公楼广场改造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及机械设备租赁。

三、项目内容

1.送货地址:宜昌长江公路大桥

2.送货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报价人须知

1.报价文件必须包含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报告,可以包含与本询价有关的其它材料。(请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委托人须持有法人授权书(请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请加盖公章)。

4.请于规定时间内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6.报价人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设备能在工期内完工。

7.报价单位须具备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综合单价控制价上限为:SBSAC13改性沥青混凝土(骨料:辉绿岩)630元/吨;AC13改性沥青混凝土(骨料:辉绿岩)530元/吨;透层油1.6元/平方米;大型铣刨机8300元/台班;小型铣刨机4200元/台班;摊铺设备一套15500/台班。高于控制单价上限的报价将被否决。

2.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清单报价,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中必须包含材料费、进出场费、运输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装卸、质保期、利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

3.产品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六、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方式:对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后,在符合采购需求条件下按照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数量及密封要求

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报价文件。

2.上述材料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将不予受理。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2.报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文件递交至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公室(二楼楼梯口左侧),递交时报价人代表须提交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在报价文件送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湖北省外报价人代表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3.在竞价过程中,报价人若发现存在不廉洁行为或不公正情况,有义务及时向宜昌大桥集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0717-6075671。

九、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尹圣丽

联系电话:0717-6075652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