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景观照明系统维修工程已由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景观照明系统维修
2.工程地点:宜昌长江公路大桥
3.工程项目控制价上限:33万元
4.质量要求:灯具、线缆符合3C认证或CQC认证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企业标准。
三、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

四、技术要求
(一)所更换灯具需与原灯具色温、亮度匹配,参考品牌飞利浦、松下、GE等。灯具、光源按合同要求采用,灯具内外接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灯具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正确、整齐美观、接线无误。
(二)使用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5023.3-2008、JB/T8734.2-2016及电器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CCC)。
(三)本工程灯具更换、线路检修属高空作业,施工单位一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方案,在报价中要考虑保护费用。
五、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良好。
(二)报价人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应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证件齐备。
(四)报价人应具有1项相关工作业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密封和标记:比选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一式两份),比选文件包括资格文件与报价文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参与比选单位,封口处加盖参与比选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并附有效的送件人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我公司将拒收比选文件。
(二)参与比选单位必须保证比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业主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七、比选文件内容
比选文件包括两份内容。
(一)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高空作业证、企业相关业绩,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文件
1.报价函,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由参与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受委托人签署,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样式附后)。
2.工程量清单报价(填写单价、合价、合计费用),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
八、比选办法
采用单信封合理低价法,报价分值100分。
1.评比办法:由采购方成立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比选文件进行打分,最高得分为中选候选人。
2.评分细则

九、比选文件的递交
请报价单位务必于2021年6月1日09:00-10:00将符合要求的比选文件(一式两份)、送件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样式附后)送至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06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送件联系人:余宏文,联系电话:0717-6075672
采购方联系人:李亚雄,联系电话:139868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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