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宜昌长江大桥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竞选公告
发布: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 14489      时间:2024-07-18

宜昌长江大桥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区公司”)因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现面向社会公开竞选诉讼代理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长江大桥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代理服务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含一审、二审(若有)及执行阶段的代理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止。

(四)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价)。

(五)该买卖合同纠纷将在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二)须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合格,且持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通过律师协会2023年度考核称职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

(三)近3年(2021年7月18日至今)以来,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处分,未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无处罚期未满情况,且未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单位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竞选。

三、竞选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将被否决;

(二)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三)报价须明确一审、二审及执行阶段的费用,按阶段进行收费,未发生的阶段不收费。

四、评审方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竞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表见附件2)。

五、代理服务费的支付

一审阶段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在生成一审案号前收回款项的,则一审阶段费用按50%结算);二审、执行阶段的代理服务费在实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回重审的,不再另行支付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应继续代理发回重审后的案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竞选公告在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ycdqjt.com/)进行公布,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按如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一)响应单位应于2024年7月23日上午10:00前将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1正1副,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109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二)响应文件应包含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必须按照《响应文件一览表》次序进行编排,响应文件内所有资料需清晰。

七、联系方式

竞选人:宜昌长江大桥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109室

联系人:赵鑫

电 话:13886688132

响应单位若发现竞选人存在不廉政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

八、特别说明

响应单位应凭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保密承诺函》《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6)到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109室领取案情相关资料。

 

附件: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报价函;

          4.报名登记表;

          5.授权委托书;

          6.保密承诺函。

/uploads/2024/0718/2822520ee42111e16bfbd9bea03e2821.docx


采 购 人:宜昌长江大桥服务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