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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竞选公告
发布: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 14864      时间:2024-08-12

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拟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竞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服务内容:采购一家咨询服务单位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专利申请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办理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8件。

2.编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应的审计报告。

3.申报资料编撰、网上填报、装订直至递交认定材料等相关工作。

4.协助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有关工作。

5.其他与本次高新企业申报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合同总服务期:两年,若两年内未申报成功,自动延长服务期限。

(四)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价)。

(五)时间要求:2024年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响应单位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响应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选。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响应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递交截止时由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

(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三、竞选报价要求

(一)响应单位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上限的将被否决。

(二)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申办费、审计报告费、咨询服务代理费、运输费、包装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三)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四、响应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以人民币总额报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咨询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b.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重难点。c.咨询服务内容时间节点及人员安排;d.其他。

3.单位简介、营业执照,以上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21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交类似业绩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评审方法

(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竞选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二)评分细则:

1.企业基本状况及技术能力(10分)

1)依法设立,从事科技服务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查看营业执照,有科技服务相关业务得5分。

2)建立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提交了内部管理制度目录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流程的,得5分。

2.类似项目业绩(20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2021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完成一项类似业绩的,得5分,此项最多得20分。

3.咨询服务方案(40分)

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规定和流程契合,服务方案针对性强、完善合理、科学可行、可操作性强的得40-31分;方案针对性较强、较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0-21分;方案基本满足要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20-11分;不提供不得分。

4.报价(30分)

a.如果响应单位的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b.如果响应单位的报价≤评分基准价,则报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评分基准价:所有不低于控制价上限85%的有效报价(若响应人达到5家及其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分基准价,E1=0.5  E2=0.4。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

六、咨询服务费的支付

所有费用包干,采购人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需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若未能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0%费用后本合同终止,合同剩余费用不再支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竞选公告在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ycdqjt.com/)进行公布,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按如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14时30分。

2.响应单位应于2024年8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一式两份,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308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七、联系方式

竞选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308室

联系人:陈蓉蓉

 话:13886653985

响应单位若发现采购人存在不廉政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

附件: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采 购 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2日


附件1:

 

致: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竞选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就上述咨询服务进行报价竞选。

1.根据分析计算,我方愿以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竞选公告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完成项目的实施。

响应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                                                           

电话: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办理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服务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咨询服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件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