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监控系统调整改造工程已由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询价人为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养护一站。本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监控系统调整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全线
(三)计划工期:30日历天
(四)工程内容:详见报价文件
(五)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六)安全标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三、询价文件领取方式和时间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集成商于2017年4月20日16:00前到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养护一站(宜昌市猇亭大道8号)领取询价文件。
联 系 人:艾磊磊
联系电话:13477114129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详细了解与询价内容相关的工程量,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的书面内容不得涂抹和改写。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万元,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要求新增设备最低2年免费保修,监控设备部分需提供原厂授权及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其他迁移设备在施工中保证完好,售后不做要求。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二)请报价人务必于2017年4月25日11时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宜昌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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