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职工上下班通勤车租赁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通勤车类型:50座以上空调大巴一辆。
(二)通勤车线路及时间:
1.通勤车服务时间:工作日上班、下班各一趟。
2.服务线路:
上班线路:7:20绿萝路菜场(起点)—7:35二医院—7:40陶珠路(稻香阁)—7:45云集路(华美达酒店)—7:48老干部活动中心—7:52胜利四路(警苑小区公汽站)—8:00沿江大道(万达)—8:02沿江大道(十三码头)—8:08沿江大道(中南二号)—8:12伍家岗—8:30宜昌长江公路大桥(终点)。
下班线路:17:00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发车,沿上班线路返回。
(三)预算金额:每年的服务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有客运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客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具有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提供证件复印件)
(二)车辆要求
1.报价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相关安全规定,必须符合市内包车的安全、卫生和准运要求,必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良好。报价人必须按客车相关规定购买全额保险,其中承运人险每座投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报价人必须提供固定车辆。报价人对所提供的车辆享有所有权或者管理权,对车辆及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提供车辆外观及内饰照片资料)
(三)驾驶员要求
1.报价人拟派车辆驾驶员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提供由车辆的驾驶员本人签名并经报价人确认(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 报价人必须提供固定的车辆驾驶员;报价人提供的驾驶员应具备驾驶大客车服务的相关证照、5年以上大客车驾驶从业经验。(提供驾驶证、驾驶员履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
1.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报价人资质、车辆、驾驶员相关证明资料;属于新能源环保车辆的可提供环保车辆有关资料。
2.报价人的企业实力、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及相关业绩等资料,并说明报价人具有的优势。
3.报价函。具体服务方案(包含通勤车服务管理方案、车辆维修保养及突发事件的顶替方案、通勤车服务安全保障措施、除通勤服务之外我公司临时用车服务等内容)及报价;报价人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价。
(二)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所有报价文件内容需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封装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该报价文件按废弃处理。
(三)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若发现报价资料不实情况,该报价文件按废弃处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
(一)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11:30前。
(二)报价文件递送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717-6075671。
六、比选方式
本项目比选采取综合评价方式,根据报价人企业实力、服务方案、安全保障能力、相关业绩、车辆状况、驾驶员情况、报价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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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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