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至喜长江大桥管理用房阳光棚工程已由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询价人为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养护二站,项目己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至喜长江大桥管理用房阳光棚工程
(二)项目地点:至喜长江大桥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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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规格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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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mm厚茶色阳光板 |
156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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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Φ159mm不锈钢圆管立柱(2mm厚) |
6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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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锈钢水槽200mm×250mm |
2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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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锈钢屋架 |
10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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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Φ100mmPVC排水管 |
24m |
(三)工程内容:至喜长江大桥管理用房屋后空地处搭建阳光棚,采用不锈钢骨架搭配阳光板,建筑面积约134m2,具体施工环境可提前进场踏勘,施工主要材料清单如下:
(四)计划工期:1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六)控制价上限及比选方法:本项目控制价为柒万元整(¥70000.00元),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合理报价中选。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二级资质或以上。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具有文明施工条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
(一)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 拟为该项目配置的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 报价一览表。
以上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封装在信封内,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视为无效。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人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送至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4号宜昌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部(306室),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报价人递送报价书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报价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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