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接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接线公路等级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工程于2001年建成通车,至今已投入运营18年。现拟对大桥两岸接线公路路面病害进行维修,维修范围为K1175+061~K1181+136段及高家互通和南北互通,预估工程费用约1500万元。
2、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
为抑制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高强钢丝锈蚀,拟实施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预估费用约2000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招标代理资格,近5年来承担过公路项目招标代理业绩,且报价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国资委2017-2019年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招标代理类”名单中。
三、报价要求
两个项目招标代理报价合计控制价上限为15万元(两个项目分期分别进行招标),招标代理单位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报价应包含招标全过程的所有费用。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a、办理招标许可、备案、招标文件评审等各项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b、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c、编制报价清单及投标控制价上限;
d、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和相关图纸资料;
e、编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的资格审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f、对投标疑问予以解答,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招投标咨询服务及相关质疑与投诉处理工作;
g、组织招标、开标、评标;
h、整理招标投标资料一式5份及其相应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提交招标人;
i、发放中标通知书、其它与招标及合同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等。
2、本项目招标经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审批,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评标,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
a、在武汉组织的招标文件审查会议费、专家评审费、生活费、住宿费等;
b、评标费;
c、进场交易费;
d、其它各项招标工作费用等。若招标失败需进行二次招标,所需各项费用已包含在代理费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业主直接向代理单位支付,代理单位不得再向投标单位收取费用。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和标记。报价文件封装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该报价文件按废弃处理。
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五、报价书内容
报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函(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接线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和宜昌长江公路大桥主缆防腐除湿系统工程分别列明报价),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代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b、招标代理服务计划;
c、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及方法;
d、招标代理人员安排;
e、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f、其他建议。
3、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及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等,以上内容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5年来承担过公路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公路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若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湖北省高速公路审批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若有),以上内容提供证明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备案审批表、代理合同、中标公告等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武汉有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选法确定中选单位。
七、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16:00时,报价人应在3月11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至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部(306室,联系电话:0717-607567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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