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办公显示屏询价公告
发布: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 1250      时间:2023-04-03

办公显示屏采购项目已由宜昌市城市桥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办公显示屏采购项目

2.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

3. 最高限价:¥9900.00(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

4. 询价范围:办公显示屏的供货,主要技术参数不低于:内存4+64G 、超高清4K(3840*2160)、16:9屏幕比例、安卓系统、一键智能投屏、免遥控远场语音、三级能效、支持多屏互动、支持蓝牙、WIFI、98英寸。

5. 报价比选方式:有效报价范围内,合理最低报价中选。

二、报价人资格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要求。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报价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报价文件无效。

(二)报价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三)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1. 报价文件未经报价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 报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4. 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报价文件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应包括运输费、调试费、规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履约期内,合同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16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77号宜昌桥投公司,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717-6221217。

3.本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自行前往。

4.报价人若发现询价方存在不廉洁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 0717-6075671

五、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23年4月3日


附件:报价表

/uploads/2023/0403/6cee3d0e18884ca0e8c7fdd1645e1b6b.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