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桥梁日常机电设施维修需求,采购零星维修所需的材料。本项目拟以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桥梁机电设施零星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3.最高限价:¥110000.00 (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4.采购内容:桥梁机电设施零星维修材料,详细清单见附件《项目竞选表》
5.供货期限:自采购人提出材料使用需求之日起,供应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送抵采购人指定地点。
6.结算方式:合同履约期内,每季度依据经双方验收的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7.质量保证:所有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合格产品,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无偿予以调试、维修更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点监管对象。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密封
响应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在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及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内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竞选表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竞选文件
1.项目竞选表未经供应商盖章;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竞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4.响应文件没有对竞选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竞选;
6.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次竞选;
7.以联合体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本项目结算币种为人民币,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或供应链产品。合同总价保留两位小数,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须提供合法且税率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履约期内,采购人可以根据需求增减采购数量,合同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桥梁分公司养护站(宜昌市点军区上李家河)。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8986823513。
3.供应商若发现采购方存在不廉政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集团公司纪检审计部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
五、成交供应商选定方式
本项目竞选公告在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官网(https://www.ycdqjt.com/)进行公示,将根据竞选表中各单位报价情况,选取符合资格条件的最优惠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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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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