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分公司的广告牌拆除施工拟采用直接发包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大桥集团资产经营分公司6块广告牌拆除施工项目.
2.施工期限:根据高速公路管制要求通知施工详细时间。
3.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总价为17万元(含税)。
4.施工地点如下:
7号广告牌位于G50 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段沪渝向K1179+700 米处右侧的7号广告牌;12号广告牌位于G50 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段沪渝向 K1175+700 米处右侧;
13号广告牌位于G50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段沪渝向K1175+900 米处右侧;
17号广告牌位于G50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段沪渝向K1179+0米处(宜昌桥北服务区);
18号广告牌位于G50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段沪渝向K1179+500米处(江北桥头柚子苗绿化带内)。
2号广告牌位于江南上行0+900米处往宜都方向原收费中心对面。
宜昌大桥集团资产经营分公司6块广告牌拆除施工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T形广告牌 1 处 35000 占道施工,配备130吨吊车1台,一天完工 2 三角广告牌 1 处 32000 含道路回填清理,配备吊车50吨2台 3 桥头停车场三角广告牌 1 处 28000 配备吊车50吨2台 4 服务区T形广告牌 1 处 22000 配备吊车50吨1台 5 三角广告牌 1 处 31000 占道施工,配备50吨吊车1台,一天完工 6 桥南T形广告牌 1 处 22000 配备吊车50吨1台 合计 170000
施工商应按竞选公告提供的格式填报施工的总费用及各分项费用,且填报的价格不能超过预算控制总价,否则响应无效。
三、资格条件或特别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拆除施工的资质以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竞选,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密封
响应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在文件袋中,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及供应商名称,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项目竞选表格式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三)响应文件内容:
1、项目竞选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竞选文件:
1.项目竞选表未经供应商盖章;
2.报价高于采购总价最高限价。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猇亭区猇亭大道12号虹桥假日酒店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13507205639
3.本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自行前往。
4.供应商若发现采购方存在不廉政行为或不公正情况,可向大桥集团公司纪检室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
六、成交供应商选定方式:
本项目竞选公告在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官网(https://www.ycdqjt.com/)进行公示,将根据竞选表中各单位报价情况,选取符合竞选文件要求的最优惠报价方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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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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