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项目还建道路工程由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就该项目土石方部分进行公开比选。
一、采购人
宜昌大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项目还建道路工程(土石方部分)。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工期
挖运土方;借土方填筑(推平、碾压);取、弃土场场地。比选单位自行考察现场。工期60日历天。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最低要求:
1.比选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土石方施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在我市城区取得建筑渣土运输资格并纳入《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名录》的企业。拟派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是纳入《城区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名录》范围内的车辆。
(二)比选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财务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
五、比选报价要求
本项目比选单价控制价上限为:挖运土方15元/立方;借土方填筑(推平、碾压)8元/立方;取、弃土场场地费用330000元/项。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比选文件将被否决。
六、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密封和标记。比选文件包括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人,封口处加盖比选人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比选文件无效。比选人必须保证比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我方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七、比选办法
(一)评比原则。本项目成立评分小组,对各比选人进行评分比选。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比选文件进行综合打分(评分小组全体成员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比选人的名次,原则上最高得分即为中选候选人,出现最终得分并列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二)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20分、报价部分70分。

八、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文件现场递交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09:00时前,比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文件递交至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公室(二楼楼梯口左侧),递交时比选人代表须提交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在比选文件送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湖北省外比选人代表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联系人:赵鑫,联系电话:0717-6075685,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比选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11月18日09:00时,启封地点:大桥集团会议室。
(二)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湖北省外参与比选单位可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比选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与比选文件分开封装),比选文件邮寄送达我方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1月18日09:00时,授权委托书需注明比选人代表微信号,便于比选文件启封时视频确认。
在比选过程中,比选人若发现存在不廉洁行为或不公正情况,有义务及时向宜昌大桥集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717-6075655、0717-6075671。
项目联系人:尹圣丽,联系电话:0717-6075652。
附件1:合同文本;附件2:比选文件格式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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